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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21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2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的是:
孙建荣、朱永浩、钱嘉清(职工监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5 号”《关于核准顺发
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66,222,9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9,999,995.6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1,586,699,995.6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3068
号”《验资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和确认,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16】3290 号”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报告内容
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可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116,928 万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92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6】3290 号);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