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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股东减持股份公告2017-09-01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7-1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股东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
    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
    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2017年8月31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通联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资本”)的《股份减持告知函》,通联资本自2017
    年7月5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1.92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本次减持后,
    通联资本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数(次) (元)           (万股)          (%)
             集中竞价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5          4.15        2,401.92         0.99
通联资本       交易         2017 年 8 月 11 日
管理有限     大宗交易      2017 年 8 月 30 日          1          3.84        4,560.00         1.87
  公司
              合   计               —                26           —         6,961.92         2.86

           注:通联资本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吸收合并其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合利)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合利为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
    公司股份总额 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

           上述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2012 年 6 月 15 日及 2014 年 7 月 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公告》、《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第二大股东被吸收合并的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961.92      2.86         0        0
通联资本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1.92      2.86         0        0
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通联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通联资本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