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顺发恒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 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5号”《关于核准顺发恒业 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222,9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95.61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3,300,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586,699,995.61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5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3068 号)。 2017年度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67,257,038.1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21,875,633.05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 司、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开户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已于2016年6月17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 本年实际投入金 账户余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称 额 美哉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7400188 986,699,995.61 115,398,606.12 21,857,638.99 城项目 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000080671 富春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20891 450,000,000 0.000.00 17,994.06 景项目 公司桐庐支行 29900058255 泽润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93400701 150,000,000 52,437,553.70 00.00 二期 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 0009820021 合 计 1,586,699,995.61 167,836,159.82 21,875,633.05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6,783.62 募集资金总额 158,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156,819.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预定可使 的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2) 进度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 期 化 =(2)/(1) 2017 年 5 1、美哉美城项目 否 98,670.00 98,670.00 11,539.86 96,761.65 98.07 3,327.51 否 否 月 31 日 2、桐庐富春峰景项 2017 年 3 否 45,000.00 45,000.00 0 45,000.00 100.00 30,517.25 否 否 目 月 31 日 2017 年 7 3、淮南泽润园二期 否 15,000.00 15,000.00 5,243.76 15,057.91 100.00 1,005.89 否 否 月 31 日 合 计 158,670.00 158,670.00 16,783.62 156,819.56 98.83 34,850.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销售及交付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928 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美哉美城项目 69,03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富春峰景项目 45,000 万元,淮南泽润园二期 2,893 万元),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6]3290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随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本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9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1,875,633.05元,均以活期 存款形式存放在专户银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顺发恒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顺发恒业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7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本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芳 胡伊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