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客观、独立判断, 就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陈 劲 周亚力 唐国华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