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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木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卢少辉董事长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聘任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
    1、聘任吴静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林廷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
       附件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静女士,汉族,1975 年 12 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
曾任新大陆环保科技公司财务副总监,TOM 集团福建公司财务总监,万鼎硅钢集
团审计部总经理、上市筹备办主任,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长,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
       吴静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吴静女士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吴静女士非失
信被执行人。


       林廷香,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
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福建省化工建材总公司会计主管,福建广业会计
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所长,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
理中心副总经理,融汇(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资本运营中心总
经理,福建懋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林廷香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林廷香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林廷香先
生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