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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金投资:独立董事管亚梅2017年度述职报告2018-04-18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亚梅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任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利益,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17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5 次,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异议或提出反对的情况。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本人对聘任

公司总裁、终止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

职报告》、《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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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说

明及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2017 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具体工作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参与指导了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经营

状况、财务运作、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每季度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运营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动态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

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重视社会公众股股东所关心的问题,特别关注网络、

报刊等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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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重大决策前,本人均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独立、

客观、专业的意见。同时,公司做出决策后,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独立

意见。

    2.审慎履行决策职责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进行充分

了解,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慎分析,独立、客

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3.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高管等人员的履职、会议决议的执行、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对外担保等事项积极履行监督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督促公司规范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保障

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其他工作

    1.在 2017 年度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在 2017 年度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管亚梅

                                                二O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