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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金投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9-03-1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9-005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诉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一案,公司于2006年7月14日披露了《沈

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06-021);2009年8

月1日披露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情况进展暨子公司股权被查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09-055);2010年6月1披露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0-019);2012年5月30日披露了《沈阳合金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2-012);2014年6月20日

披露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沈阳市浑南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发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沈中执字第125、127号),知悉公司

持有的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0%的股权已被继续查封,查

封日期自2018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992年9月及1994年1月,沈阳有色金属压延厂有限公司(原称沈阳有色金属

压延厂,以下简称“压延厂”)自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分别借款1300万元及100万

元,公司及沈阳线材厂、沈阳轧钢厂为其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由于压延厂未能按

期偿还本息,交通银行沈阳分行提起诉讼。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03年10月下达【2003】辽民二合终字第267号、268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公司及其他保证人在上述款项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将该笔债权全部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

阳办事处。

    2009年7月17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公司

原持有的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1812.20万元股权及原持有的大连宝原港务有

限公司927.35万元股权(详见2009年8月1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情

况进展暨子公司股权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5号);2010年5月26日,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沈法2004执字第125、127号),

裁定解除公司在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出资份额价值1812.20万元股份及在大

连宝原港务有限公司出资份额价值927.35万元股份的查封(详见2010年6月1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0-019号);2012

年5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沈法2004执字第

125、127号),查封公司持有的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详见2012年5

月30日《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2-012

号),查封日期自2012年4月16日至2014年4月15日止;2014年5月13日,辽宁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沈法2004执字第125、127号),查封

公司持有的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详见2014年6月20日《沈阳合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号),查封期间不得办

理股东变更登记或修改章程的备案登记,查封日期自2014年5月13日至2016年5

月12日止;2016年10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沈中执字第125、127号),依法继续查封公

司持有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0%的股权,查封日期自2016年5月10日至2018年5

月9日。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2018年5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沈中执字第125、127号),依法继续查封公司持

有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30%的股权,查封日期自2018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持有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持续就该事项与有关方面

进行沟通,争取妥善解决。截止目前冻结股权尚未被强制执行,如后期被强制执

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沈中执125、127号)。

    2、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沈中执字第125、

127号)。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