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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金投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24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9-036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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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通知有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

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

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

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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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

权益,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通知

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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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