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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 力 特:《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审计报告2018-03-2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8]01470014 号




目   录

1、 审计报告  1

2、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审计报告

                                                                          瑞华 字[2018]01470014 号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
的 2017 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印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保
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9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度中央企业财
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201 号)等有关文件(以
下简称“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


    一、管理层对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并负责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决算专项说明》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
计师考虑与《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2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总体
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 2017 年度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决算专项说
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


       四、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我们提醒《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使用者关注财务决算专项编制基础的说明。
贵公司编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为了满足国资委的要求。因此,《财务决算专
项说明》不适用于其他用途。相应地,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国资委报送 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五、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信息,上述 2017 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应当与贵公
司已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大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   瑞



                                                 2018 年 3 月 26 日


                                      3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017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系由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有
 关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要求,按照国资委印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
 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9 号)、《关于做好 2017 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201 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编制的。
 本《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向国资委报送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时使用,
 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一、年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无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2,952.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027,820.78
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损益                                     -2,486,266.40
其他                                                                             -7,826,392.5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367,790.77

       注:"+"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2、本年度公司共发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367,790.77 元,使利润总额减少
 3,367,790.77 元。

       三、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1、委托理财业务
       无
       2、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年末持                 年末持
                                                                    当年实际盈      浮动   当年累计交易
               项   目              仓合约    场外交易持   仓合约
                                                                        亏          盈亏       金额
                                    金额      仓合约金额   市值
   一、商品期货(权)及衍生品


                                               4
                                  年末持                年末持
                                                                 当年实际盈         浮动   当年累计交易
           项   目                仓合约   场外交易持   仓合约
                                                                     亏             盈亏       金额
                                  金额     仓合约金额   市值
 商品期货(pvc)                    0.00        0.00     0.00    3,736,408.60       0.00   67,523,275.00
    3、基金投资
    无
    4、股票投资
    无

    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9 号)的规
定,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说明如下: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
                             项     目                                        金      额
一、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1,483,645,844.07
二、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增加                                                         46,328,295.42
其中:客观增加因素
    (一)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
    (二)无偿划入
    (三)资产评估增加
    (四)清产核资增加
    (五)产权界定增加
    (六)资本(股本)溢价
    (七)接受捐赠
    (八)债权转股权
    (九)税收返还
    (十)减值准备转回
    (十一)会计调整
    (十二)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因素
    经营积累                                                                       46,328,295.42
三、本年国有资本及权益减少
其中:客观减少因素
    (一)经国家专项批准核销
    (二)无偿划出
    (三)资产评估减少
    (四)清产核资减少


                                            5
                             项   目                           金   额
   (五)产权界定减少
   (六)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而减少
   (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减少
   (八)因主辅分离减少
   (九)企业按规定已上缴利润
   (十)资本(股本)折价
   (十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因素
    经营减值
四、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                                    1,529,974,139.49

    2、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
    (1)国有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根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列示的数据,计算出本公司 2017 年度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 103.12%。其计算过程如下:
    2017 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年
初国有资本)×100%=1,529,974,139.49/1,483,645,844.07=103.12%
    (2)客观增减因素
    客观增减因素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
    (3)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
    无
    (4)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
    无
    3、其他国有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无
    4、其他
    无


    五、融资性贸易业务以及“空转”、“走单”类贸易业务情况的说明
    无


    六、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情况的说明
    无

    七、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
    1、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
    无

                                        6
     2、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情况

                                      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管理情况                    直接在当期
      项       目        本年核销资产损失       本年核销资产减值   本年清理收入   损益中处理

                               金额                 准备金额                      的资产损失

      合       计
一、应收款项
     其中: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二、存货
三、长期投资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持有至到期金融资
产
六、固定资产
七、无形资产
八、在建工程                                     20,943,680.99
九、工程物资
十、商誉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以
成本模式计量)
十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十三、委托贷款
十四、其他资产

     3、重大资产损失情况说明
     无

     八、企业对外借款情况
     无


     九、企业去产能及处置僵尸特困企业情况
     不适用


     十、审计情况
      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瑞华审字[2017]01470002 号(指审计报告的文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

                                            7
准无保留。



    十一、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职工持股情况
    无
    2、特殊资产及表外资产情况
    无
    3、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说明
    无
    4、应收中央企业款项情况
   无
    5、其他应当披露的事项
    无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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