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18〕第165号的公告2018-08-15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8-04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18〕第165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10 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165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就《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9 亿元,
定期存款余额为 6.88 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定期存款的到期时间,结
合公司货币资金和银行存款等情况,说明支付现金股利的资金来源。
回复: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2.97%,无银行借
款及其他带息负债,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118,972,415.81 元,应收
票据为 539,244,318.03 元,定期存款余额为 688,000,000.00 元。其
中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定期存款期限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存款金额 存入日 到期日
1 148,000,000.00 2018-3-9 2018-9-9
2 100,000,000.00 2017-7-5 2018-7-5
3 100,000,000.00 2017-7-5 2018-7-5
4 90,000,000.00 2017-8-4 2018-8-4
5 250,000,000.00 2018-1-9 2019-1-9
合计 688,000,000.00
截至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定期存款已到期 290,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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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股东大会,如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的
利润分配预案,共需要支付现金分红款 363,705,122.40 元。
综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以充足的自由资金为保障。
2.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报告期内
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业绩增长情况、未来发展战略、资本性支
出安排等,说明未来现金分红政策会否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本次利
润分配对未来生产经营短期流动资金、长期资金安排的影响情况。
回复:
公司行业属于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公司主要产品为聚
氯乙烯、烧碱、特种树脂,其中聚氯乙烯主要应用于各种型材、板材、
管材、硬片、电线电缆等行业;烧碱在国民经济中应用非常广泛,主
要应用于冶金、轻工、化工、纺织、印染、医药、电力等行业;特种
树脂主要应用于人造革、地板革、壁纸等行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产品销售采用终端用户与贸易商结合的方式,目前公司拥有较为
稳定的客户群体。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4,259,976.29 元,比上年同期
减少 0.3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85,862,689.66 元,比上年同期
增加 20.8%。2018 年 2 月 7 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签署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中显示:“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国家能源集团暂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英力特的
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国家能源集团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英力特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
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详细内容请查阅 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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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公司未来以现有产业为基础,
维护生产经营安全稳定运行。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电石炉技术改造项目前期
工作的议案》,公司拟新建 4 台 40.5MVA 密闭电石炉,产能 30 万吨,
用以置换 4 台 16.5MVA 内燃式电石炉和 4 台 20MVA 内燃式电石炉产能,
配套建设炉气净化系统、气烧石灰窑系统、公用工程以及相关辅助设
施。目前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和地区产业
政策和环保政策,组织技改项目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安全、
环境、节能评估、选址等前期论证工作。除电石炉技术改造项目外,
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改造项目,前述项目
暂无重大资金需求。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按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
广大投资者。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118,972,415.81 元,应收票据为 539,244,318.03 元,定期存款余额
为 688,000,000.00 元,资产负债率为 12.97%,无银行借款及其他带
息负债,本次拟定利润分配预案需现金 363,705,122.40 元,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账面资金为基础,如本次利润分配顺利实施后,公司将
剩余资金 982,511,611.44 元,其中应收票据 539,244,318.03 元,剩
余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时,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仅有 64,670.25 元,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先款
后货”方式,产品销售资金回笼率高,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短,资金流
入稳定,产品销售现金流入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综上,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公司盈利、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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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考虑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的情
况下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短期流动
资金、长期资金构成实质性影响。
3.请说明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人,以及具体的提议时
间、方式及主要理由,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
单。
回复:
因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英力特集团”)与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锰业”)
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过渡期间,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故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未实施分红。
2018 年 3 月 26 日,英力特集团与天元锰业签署《协议书》,终
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广大中小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建议 2018 年中
期实施分红,公司将投资者诉求及时报告了董事会。
为了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及回应中小投资者的诉求,英力
特集团根据上述情况,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通知公司,提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303,087,60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为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广大中小
投资者建议和英力特集团的提议,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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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采纳英力特集团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提议。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分别向董事、监事发送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包含该利润分配方案的会议材
料,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在英力特集团 303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内幕知情人,公司
已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进行了报备。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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