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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风华高科: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独立意见2019-08-1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独立意见


风华高科公司广大股东:

    2019 年 8 月 14 日风华高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

用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拟参与的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拟参与竞拍的目

标地块总面积为 428 亩,用于公司第二园区建设项目,牵涉的金额特别巨

大,属于重大投资。我们认为,第二园区建设项目的决策权不在董事会,

应该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第二园区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公司的融资能力至关重要,

公司因追溯调整等事项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期间,公司遭受

行政处罚的风险增大,融资能力将很可能因行政处罚而受到限制。因此,

从公司自身的融资能力来考虑更应当慎重。

   三、公司拟参与的肇庆新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的重大投资,将对广大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建议,对于购地建设第二

园区项目的整体规划应当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再结合实际具体分步骤实施,而不是由董事会决策并实施。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独立董事认为,对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肇庆新区部

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应当慎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应当依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确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耀棠、苏武俊、于海涌、谭洪舟

                                  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