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9-4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董事兼总裁王金全先生及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王雪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风华高科 股票代码 00063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绪运 刘艳春 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电话 0758-2844724 0758-2844724 电子信箱 000636@china-fenghua.com 000636@china-fenghu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14,081,543.78 2,081,140,280.24 -2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7,948,797.89 413,703,280.08 -2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0,436,959.33 382,415,063.38 -31.90% 益的净利润(元) 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5,661,788.17 441,790,053.68 -35.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6 -28.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46 -2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7% 8.83% 减少 3.4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6,643,481,148.86 7,043,342,069.90 -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86,540,537.87 5,433,438,048.76 0.9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00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03% 179,302,351 0 质押 56,818,181 珠海绿水青山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 12,500,00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其他 0.96% 8,606,032 0 投资基金 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7,250,785 0 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7% 4,192,734 0 #黄振 境内自然人 0.46% 4,146,800 0 珠海中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3,634,63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其他 0.41% 3,627,400 0 资基金(LOF)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39% 3,478,567 0 #黄启承 境内自然人 0.28% 2,517,000 0 深圳广晟系广晟公司下属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1.股东“黄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631,000 股,通过投资 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15,800 股;2.股东“黄启承”通过普通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517,0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 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受行业高位回落、市场去库存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全球电子元器件行业及产 品价格理性回归,公司主营产品片式电阻器、MLCC、电感器等产销量同比下降。但受益于公司近几年始 终坚持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强化管控,全力提升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始终坚持充分考虑客 户利益和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原则,在今年面临市场高位回落时,仍能充分保持与战略客户的持续深入合 作,并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领域。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14 亿元,同比下降 22.44%;实现利润总额 3.42 亿元,同比下降 31.6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8 亿元,同比下降 27.98%。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 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明确了政 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 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非货币性资产示例 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 3)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行为”。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 允价值计量。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 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 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4)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以上会计准则,执行上述准则对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 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9年1月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66,392,044.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266,392,044.92元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1 家,较上年减少 1 家。2018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与湖北微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微硕)共同出资设立湖北微硕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微硕新材料)。其中公司以子公司广东肇庆微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微硕)100%的股权作价 1,206,109.13 元出资,占微硕新材料 30.00%股权;湖北微硕以货币资金 2,814,254.64 元出资,占微硕新材 料 70.00%的股权。截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肇庆微硕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肇庆微硕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军 2019 年 8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