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续订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5-29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8-02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首次签订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续订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 2018 年 5 月 27 日。
2、本次续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意向
性约定,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后签订具体投资协
议,付诸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3、本次续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受项目推进过程中不
确定事项或政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续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项目的正式协议
及合同的签署,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次续订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
合作事宜,因此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直接影响;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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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
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与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
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框架协议,甲方支持
乙方在北海投资建设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项目投资总额 10
亿元,主要生产经营苯乙烯生产、销售;乙方力争在 2019 年前
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投产。
现公司决定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特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订框架协议的原因说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甲方签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内,框架协
议双方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框架协议有关环节工作,
但投资项目的原料供应等事项尚未能在有效期内得到最终明确
落实。半年协议有效期满,框架协议合作双方继续看好本项目。
为了延展时间争取落实有关协议条款,经框架协议双方协商,一
致同意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续订框架
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续订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框架协议的续订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甲方续订了《25 万吨/年苯乙烯
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续订)。
(二)框架协议合作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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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名称:北海市铁山港(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大院政务大楼;邮编:536017;联
系电话:0779-8901991,传真:0779-8901989;法定代表人:曾
玲(主任)。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续订框架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框架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
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三、续订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目标
甲方为乙方提供高效的政府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
极为乙方协调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需要甲方进行协调的问题;
乙方充分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企业规模、行业地位
等综合优势,为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
献力量。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 方 支 持 乙 方 在 北 海 投 资 建 设 25 万 吨 / 年 苯 乙 烯
项目,主要生产经营苯乙烯及其它石化产品。乙方力争在 2019
年底前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投产。
第三条 乙方的投资承诺
(一)投资总额:10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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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进度:2019 年底前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投产;
(三)建设内容:建设 25 万吨/年苯乙烯装置和相应配套设
施;
(四)用地面积:95 亩。
第四条 甲方的服务承诺
(一)甲方积极与乙方就上述投资项目洽谈并达成具体的
《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内容由甲方全面落实。
(二)对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服务
事项,甲方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在国家法律和政策
允许的范围内,对乙方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规费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
(三)对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外
部关系,甲方将根据情况指派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协
调,为乙方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条 合作机制
(一)工作沟通机制
1.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
双方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2.甲方指派的相关部门和乙方指派的专人负责沟通、对接,
双方协调推进项目合作事宜。
(二)信息交流机制
双方建立相关工作文件、合作信息的交流渠道,及时沟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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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和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有关信息。甲方召开与乙方建
设项目有关的工作会议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乙方派人参
加,听取乙方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保密义务
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
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发布、披露、传播,但依据可适用的
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则要求需要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 效力
(一)本框架协议是双方对于乙方拟在北海市铁山港(临海)
工业区投资的意向性安排。双方同意,基于本框架协议将进行深
入的沟通和谈判,并最终促成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二)本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
单位公章后生效。但本框架协议即使生效,甲方及其授权单位仍
然有权与乙方之外的其他意向投资者进行谈判并签署相同或相
似的《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及《项目投资建设合同》。
(三)本框架协议生效后 1 年内,若双方或其授权单位仍未
能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本框架协议自动失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订框架协议将促进双方建立起协调沟通的合作关系,
有利于双方开展合作、互利共赢,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化工产品的
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有效提升公司在化工领
域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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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目前双方尚未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其合作项目的实施和进度
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续订本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 2018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尚
无法准确预测。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过程中存
在变动的可能性;本框架协议受项目推进过程中不确定事项或政
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进程存在不确定性;
本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商议
后签订具体投资合同。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项,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续订)。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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