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2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期满终止的公告2019-05-28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9-02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期满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首次签订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有效期半年;
2、续订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7 日,
有效期一年。
3、在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续订有效期内,合作双方没有签
订具体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满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尚未正式开展具体合作事宜,因此
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
一、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1 月 27 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乙方”)与广西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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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半年。根据该框架
协议,甲方支持乙方在北海投资建设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项目投
资总额 10 亿元,主要生产经营苯乙烯生产、销售;乙方力争在 2019
年前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签订 25 万吨/年苯乙
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在框架协议半年有效期内,由于投资项目的原料供应等事项尚未
能得到最终明确落实,双方未签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为了延展时间
争取落实框架协议有关条款,经协商一致,2018 年 5 月 27 日,双方
同意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续订框架协议的
有效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关于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二、框架协议期满终止的原因说明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甲方续订 25 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投资合
作框架协议。在续订框架协议的一年有效期内,合作双方主动配合,
积极协作,努力推进框架协议有关环节工作,但续订期满,25 万吨/
年苯乙烯项目投资的主要原料供应等事项未能得到最终明确落实,双
方未能签订具体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同意框架协议期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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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框架协议期满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签署(续订)至今,合作双方未签署具体正式的投资合
作协议,公司也未进行实际投资。续订框架协议期满终止后,合作双
方均不会因框架协议终止而承担违约责任。框架协议期满终止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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