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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化实华: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名卢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9-058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提名卢春林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产生缺额的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杨丽芳于2019年8月21日提出辞职,但因其离任
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继任的独立董事
补选完成前,杨丽芳仍应继续履行职责。因此,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目前独立董事缺额一名。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提名卢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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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石化)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

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补选独立董事议案的函》,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
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卢春林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已审议批准《关于接受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茂名石化具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和提出提案的资格,且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其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应当将茂名石化的提案提交公司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卢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本次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补充独
立董事议案的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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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茂名石化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提议补选卢春林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但茂名石化的提议并不排
除其他任何具有合法适当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利的人

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他任何具有合法适当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权利的人士均可以在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书面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对提案人(提名人)的资格和被提名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公司法》和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提案人提名的被提名人与茂名石化的提名的被提名
人合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2)董事会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提交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
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取消选举该名候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提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石化集
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相关补选独立董事议案的函》;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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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卢春林先生简介:
     卢春林,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广西博白县人,
大学本科学历。

     个人履历:
     1996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
     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在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工
作。期间,在 1999 年 1l 月至 2001 年 3 月,负责远东律师
事务所北海分所的全面工作。
     2001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为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
     200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为北京市中瑞(广州)律
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9 年 1 月至今,为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
师
     卢春林先生未持有贵公司股票,与贵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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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卢春林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卢春林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但其
已经书面承诺,如当选贵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将参
加最近一期交易所主办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
关合格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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