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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201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8-12-18  

						K|NC&WCDD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
                                                                                        环球金蚀中心办公楼东楼 20层        邮编 100020

MALLESONS                                                                               20th Flooo East TOwor,VVorld Financial 0ontor
                                                                                        1 IDOnqsanhuan izhong|u,(∶ )haoyan9 Distriot

金杜律师事务所                                                                          Bo刂 ing   1ooo20,P,R.China
                                                                                        T+861058785588
                                                                                        F.+861058785577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王食 品股份有 限公 2018第 三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书

          致 :西 王食品股份有 限公 司

              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金杜”)接 受西王食 品股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
              “ ”
          简称 公 司 )委 托 ,委 派律师 出席公 司于 2018年 12月 17日 召开的 2018年 第三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 (以 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 下简称“《公 司法》”)及 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                   ”
          发布的 《上市公 司股 东大会规 则》(以 下简称 《股 东大会规则》 )等 法律 、行政
          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 《西王食品股份有 限公 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 司章程 》”)
          的规 定 ,就 本次股 东大会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金 杜律 师审查 了公 司提供 的 以下文件 ,包 括                         :




                        1、     《公 司章程》             ;




                       2、    公 司于 2018年 11月 30日 召开的第十二属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公 司于 2018年 12月 1日 刊登于 巨潮资讯 网的 《关于召开 2018年 第三次
                       3、

             (临 时 )股 东大会 的通知》(以 下简称 “《股 东大会通知》”);


                       4、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股 东登记文件及凭证 资料 ;及


                    《关于公 司与西王 集团财务有 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 的议案 》等与公 司
                        5、


           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相 关文件 。


               在本法律意见书 中,金 杜律师仅对本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
           次股 东大会人     格和召 人 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 、《股 东大会规则》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 不对本次股 东大
           会所 议 的议案内容 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
           见。金杜律师假定公 司提交给金杜律师的资料 (包 括但不限于有 关人 员的居民身

全杜锋师●务所日际联曰成员所,I多 佰u,饮 1o访 问 w屮 w.kwm.co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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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整 和 有 效 ,资 料 上 的签字 和 /
份证 、股 票 账 户卡 、授 权委 托 书等 )真 实 、准确
                                                  正 本或 者 原件 一 致 。
或印章 均是真 实 的 ,资 料 的副 本或 复印件 均 与

                                                         行 业公认 的 业 务 标 准 、道德 规
    全杜 律 师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规 的要 求 ,按 照律 师
                                                      和 有 关 事 项进 行 了核 查和 现 场 见
范和 勤勉尽责 精 神 ,对 公 司提 供 的上述 文 件 资 料
证 ,据 此 出具 见证 意 见如 下   :




                                      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 大会 的召集、

                                                 股东 大会通知》 及 《公司章程》
     根据公 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十二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的规定,经 全杜律师核查 ,本 次股 东大会 由公 司第
                                           认 为,公 司本次股 东 大会 的召集 、召
 召开 ,并 履行 了相关通知和 公告程序 。全杜
                                           法规、《股 东大会规 则》和 公 司章程》
 开履行了法定程序 ,不 存在违反 法律 、行政
 的情 形 。


      二、 出席 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人 员资格和 召集人 资格

                                                        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对
     771020068本 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 票相
                                        记证明、股 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 身份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出席人 员提 交的账户登
                                                的股东 (含 委托代理人 )共 1名
 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审查,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57%:通 过网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9,100股 ,占 公 司有表
                                             65,417,433股 ,占 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投票参会的股 东共 19名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人数共 20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
 总数的 8.4845%。 综上 ,出 席本次股 东大会
                                           的 8.5402%。
 份 65,846,533股 ,占 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
      鉴于 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 系在其进行 网络 票 ,由
                                             投 时
                                             格进 行核查 。在参与 网络投 票的股东
  进行认证 ,因 此全杜 无法对 网络投 票股 东资
                                                                               次
                                        程》规定的前提下 ,全 杜认 为,出 席本
  资格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及 《公 司章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符合 法律 、行政法规和 《

                                                 人 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 、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召 集 资
                                             的规定。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结果
        三 、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表 决程 序 及表 决

                                                                  网络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进 行
        经全 杜 律 师 见证 ,本 次 股 东 大会 采取 现 场投 票与
                                                                                           决通过
                                             网络投 票 的表 决 结 果 ,本 次 股 东 大会 表
   表 决 。 经公 司合 并 统 计 现 场投 票 与
了 关于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 全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法 、行政法规、《股
    全杜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 律
                                             法    。
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 有效

    四 、 结论 意 见

                                                             、 召开程 序 、现 场 出席会 议
      基于 上 述 事 实 ,全 杜 认 为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 召集
                                                                   法 、行 政 法规 、《股 东
人 员的 资 格 、 召集 人 资 格 及 表 决程 序 均 符合 公 司法 》 等 律
                                                           的表 决 结 果合 法 有 效 。
大 会 规 则》 及 《公 司章 程 》 的 规 定 ;本 次股 东 大会


     本法律 意 见书正 本一 式两份。

      (以 下 无正文,为 签字盖章 页)
(此 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西王食品股份有 限公 司 2018年 第
三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书》的签 字盖章 页 )




                                          见证 律 师   :




                                                                      宋彦妍




                                                                     董   昀




                                                                 '1   /
                                       单位 负责人     :
                                                                  钍 /辽
                                                                     王   玲




                                                           二 O一 八年十二 月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