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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董华)2019-04-27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18 年,我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2 次,亲自出席 12 次,并列席
了公司股东大会。
    除特殊原因外,本人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依据我的专业
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2018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
意见。
    2、2018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西王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期限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王超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3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6 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西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与西王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五个委员会的委
员,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
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参与了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
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
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与审计会计师
提前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
的完成。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8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战略规划、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员汇报,切实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有关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议案发表了意
见,独立行使了相应的职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2019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西王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
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
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董华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