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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王食品: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大宏)2019-04-27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要求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召开董
事会前,积极了解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
资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18 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之后均按要求出席。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之后均按要求参
加。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
意见。
    2、2018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西王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期限的议案》及公司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3、2018 年 1 月 19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王超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23 日,在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6 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8、2018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西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公司与西王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关
联交易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上市等重大
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前瞻
性和战略性,以充分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
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
认真的审核,并深入了解每项议案的起草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
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权力、发表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大宏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