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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2018-06-0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责职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精神,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与销售等关联交易
均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
的利益。



独立董事:




           王如竹                        郭   杨                  卢    馨



                                                   二O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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