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 13: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报告厅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胡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490,795,854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33.2614%。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490,604,1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248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91,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30% 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 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 1.《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1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1%; 反对 17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17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79,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66%;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23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 《关于审批 2017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 《关于审批 2017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79,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66%;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23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3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1.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2.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 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736,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 反对 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遵化市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736,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 反对 5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遵化市秸秆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96,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7%; 反对 9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15. 《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 4,000 万元 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0,659,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2%; 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79,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666%;反对 1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23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力峰、贺维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