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18-05-1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
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认为本次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
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未发现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现就会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的议
案
     我们认为,新修订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以岗位职责和个人绩效为核心,兼顾效率与公平,有助于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激励管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的制定科学、合理,总体薪酬
水平与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相符,完善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金激励管理体
系,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仇向洋、李宁、姚颐

                                                       2018 年 5 月 1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