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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2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 9:30 在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
出席九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经 审 计 , 2018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09,441,766.13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458,798,635.48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
盈余公积金 45,879,863.5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01,099,579.17 元,减除 2018 年
内实施分配利润 51,645,084.82 元,2018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62,373,2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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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2018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18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40 元(含税),共分配 59,022,954.08 元(2019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
×0.40 元),剩余 1,103,350,312.20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8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25)。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19-26)。
       (七)2018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
编号:2019-27)。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要求,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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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
       (九)关于 2019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聘
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395 万元(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审批 2019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
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董事会批准公司 2019 年度新增融资额度
为 30 亿元人民币,即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 229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
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保理和其他融资方式等,并在额度内全
权委托董事长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
押合同》和《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
人、债权人的委托人所签订的法律文书。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审批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对控股子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 2019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32.5 亿元,并在额度范围内
全权委托董事长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在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额度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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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时需另行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周转
资金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 2019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29)。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批 2019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态环保产业业务拓展需要,董事会核定公司 2019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
投标额度为不超过 10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决策参
与生态环保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2018 年度绩效激励方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12,304,016.6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309,441,766.13 元,适用绩效考核等级 A,绩效年薪系数为 1.6。
    2018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 7.90%,大于 6%,达到提取特别奖励金的条件,计提
特别奖励金 4,399,200 元。
    本次特别奖励金计提对 2019 年度公司损益影响为 4,399,200 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绩效激励方案符合考评结果,同意本方案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


                                      4
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十七)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十八)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天津泰达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十九)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天津泰达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二十)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和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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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拟按 82.5 万元确认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度薪酬总量基准值。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的年度薪酬标准为该数值的 8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年度薪酬标准为该数值的 75%。
    董事会认为,本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更好的发挥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激励作用,同意本标准实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十二)关于提议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30)。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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