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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向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国投”)提供无息贷款
3,350 万元,用于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红线外配套设施建
设,高邮国投按期归还本金;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由申请的 PPP 基金贷款中拨付 2 亿
元与高邮国投使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高邮国投负责按期偿还
本息及相关税费。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财务资助有助于公司高邮项目后期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利于
进一步加强与高邮市政府合作,拓展该地区生态环保产业项目,财务资助对象高邮国投
为国有独资公司,运营情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高邮市东方邮
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高邮国投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整体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财务资助,系根据项目投资相关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向高邮国投
提供 23,350 万元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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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9-104)。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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