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本部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
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二人。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和姚颐女士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因公务原因
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韦茜女士和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代
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选举曹红梅女士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崔铭伟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
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
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为
29,030 万元,特许经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14 个月),垃圾处理量为 350 吨/日。二级子
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泰达环保向其增资 9,188 万元,
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和运营,其余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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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京津冀市
场,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定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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