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
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或“项目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是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
运营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以下简称“宝坻项目”)。该项目位于
宝坻区口东街东庄子,规划总规模为 1,050 吨/日(一期 700 吨/日,二期 350 吨/
日),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 85 亩,采用 BOT 模式,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含
建设期两年)。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宝坻项目一期工程的事
项。天津泉泰与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天津市宝坻区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目前一期
工程仍在建设中。
本次投资为二期工程,预计投资金额为 29,030 万元,建设期 14 个月,配置
一条处理能力为 350 吨/日的焚烧线和一台 12 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泰达环
保拟以自有资金向天津泉泰增资 9,188 万元,其余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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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 年 07 月 21 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料销售,供热服务,
电力供应服务;飞灰固化填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 99.94%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 100% 天津泉泰生活垃
限公司 圾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
生工程设计院
0.06%
天津泉泰是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变。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804.68 25.348.14
负债总额 511.55 14,528.14
净资产 10,293.13 10,820.00
- 2018 年度 2019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1,529.81 1,634.46
利润总额 381.38 686.50
净利润 307.18 536.86
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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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期工程投资测算
根据《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报告》,宝坻项
目二期工程总投资为 29,030 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自有资金 9,188.00 万元,其
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二期工程达产后预计每年净营业收入达 3,673 万元,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处理费 76 元/吨(含税)测算,二期工程主要经济指标
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估算值
1 投资总额 万元 29,030.00
2 建设期 月 14
3 资金来源
3.1 自有资金 万元 9,188.00
3.2 银行借款 万元 19,842.00
4 成本
4.1 年总成本 万元 2,135.00
4.2 年经营成本 万元 942.00
5 经营收入 万元/年 3,673.00
5.1 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入 万元/年 859.00
5.2 售电收入 万元/年 2,724.00
5.3 补贴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 万元/年 90.00
6 主要财务指标
6.1 项目投资(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 7.58
动态投资回收期 年 25.80
6.2 自有资金(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 8.71
动态投资回收期 年 22.75
6.3 达产年均净利润 万元 1,169.00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四、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建设运营二期工程时继续履行已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一)协议各方
区市容委: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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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二)特许经营权
1. 区市容委依照本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在处理
宝坻区生活垃圾事项中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垃圾处
理补贴费。
2. 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设施
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完
好移交给区市容委或其指定机构。
3. 特许经营期应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年(含建设期)。
(三)土地使用权
1. 区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项目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土地使用权,拟出
让面积约为 150 亩,具体出让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土地出让金应计入
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法出入垃圾
焚烧发电厂场地。
2. 项目公司不得将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四)项目运营与维护
1. 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
责任和风险,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2. 区市容委应确保整个运营期内为项目公司提供垃圾;并及时向项目公司
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垃圾处理价格七十六元/吨。
(五)发电上网
区市容委应协助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上网电价为 0.65
元/千瓦时(含税)。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生态环保产业是公司第一主业。投资建设二期工程将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
业规模,拓展京津冀市场,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泰达环保和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
重大影响。泰达环保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方面具有多年成功运营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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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业务依赖的情形,将进一
步增加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巩固京津冀市场地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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