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独立意见2018-04-12  

						                                                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独董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查之前,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
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召矿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是为了分流富裕人员,获取工程承包收益,从而降低公
司生产成本,提高职工的劳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
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工程承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


         李洪武




         许保如




         齐向超




                                           二О 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