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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岭矿业: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续进展公告2019-05-11  

						                                                            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接到控股东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岭铁矿”)通知:根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钢集团”)要求,金岭铁矿拟将持有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或“公司”)347,740,145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8.41%)无偿划转给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钢矿业”)。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及相关进

展公告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3 月 5 日、4 月 11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国有股权无偿

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关于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豁免收购方要约收购义
                                                        董事会公告



务。收购方山钢矿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已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告其收购报告书。

详情请见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第五十五条的

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 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

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

期间,应当每隔 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收购方山钢矿业《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无偿划转进展情况的说明》,其主要内容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岭铁矿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将其持有的部

分金岭矿业股票(173,870,100 股)质押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用于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资

本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由于解除担保手续相对复杂,截止到当日,尚

未解除担保,山钢集团目前正在办理解除担保的相关手续,待担保解

除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

    我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山钢集团的沟通,关注山钢集团解除担保的

相关进展,并督促金岭铁矿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按照监

管规则的要求,配合我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的手续。同时,我公司将按

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事项进展情况按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董事会公告



    截止到公告日,控股股东金岭铁矿尚未解除股票质押,本次无偿

划转标的股份能否顺利完成划出与过户登记,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