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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15金科01”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2017-08-1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金科 01”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13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 年公司债券(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支付 2016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7 日期
间的利息 64.00 元(含税)/手(每手面值 1,000 元)。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凡在 2017 年 8 月 2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债券简称:15金科01
    4、债券代码:112272
    5、发行规模:人民币200,000万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6.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
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债券票面年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5年8月28日
      11、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到期日:2020年8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8月28日
      13、兑付日:2020年8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
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5、信用级别:
      发行时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AA
      最新跟踪评级情况:经大公国际于2017年4月28日出具的大公报SD[2017]099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7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调整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
AA+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7、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5金科01”票面利率为6.4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15
金科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1.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7.60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付息权益登记日:2017年8月25日。
    2、除息日:2017年8月28日。
    3、付息日:2017年8月28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8月28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4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8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
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联系人:王治佳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3-67867168
传真:023-63023656
邮政编码:401121

2、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联系人:陈彬
联系电话:0755-82825472
传真:0755-82825424
邮政编码:51803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0755-21899315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