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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更新后)2018-07-20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更新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98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112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拟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项目开发过程
中,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资金预测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
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实施财务资助后,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风险, 存在影响项目进展
的风险。
    2、公司本次向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是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和合资
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除了上海弘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
久”)外,其他均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提供资金。本次项目公司对上海弘久提供
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0336亿元,未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互利共
赢原则,上海弘久采取土地平价与公司合作开发,公司在资金调拨上对其倾斜。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了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当控股
的并表项目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按照控股的并表项目公司章程及合
作协议的规定调用富余资金。同理,为了公平对待项目公司全体股东,其他股东
也有权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公司
控股的并表项目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了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此,公司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为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8.4336 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
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嘉兴宝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
兴宝泰”)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嘉兴宝泰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02 室-9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嘉兴宝泰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资
产总额为58,170.57万元,负债总额为 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0%,净资产为
58,170.57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
元。
    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该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金明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俊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注册地址:柳州市水南路221号灯台花苑16栋2层6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机电的销售;
自有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嘉兴宝泰持有其40%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柳州金科天宸项目和柳州金科星辰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15,905.78万元,负债总额
315,528.95万元,净资产376.83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7万元;利润
总额-3496.51万元,净利润-2623.17万元。
       截 止 2018 年 6 月 末 , 未 经 审 计 资 产 总 额 583,747.51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442,498.33万元,净资产为141,249.18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02
万元,利润总额-1,156.40万元,净利润-1,127.65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可将闲置富余资金按持
股比例借予各方股东。为此,本次公司控制的项目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嘉兴宝泰
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56亿元,期限3年,不计息。
    (二)财务资助对象:上海弘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久”)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上海弘久成立于2000年03月16日,注册地址为海市松江工业园区荣乐东路81
号205A,法定代表人为洪根云,注册资本2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洪根
云。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中介)企业管理服务
等。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12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99,378.95万元,
负债总额为180,522.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54%,净资产为18,856.36万元,
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77.15万元,净利润-277.1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紫京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庭刚
    成立日期:1998年08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201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潢,五金
交电,针纺织品,建材。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1%的股权,上海弘久持有其49.9%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306号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8,588.95万元,负债总
额为35,499.54万元,净资产为3,089.41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
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截 止 2018 年 6 月 末 ,未 经 审 计资 产 总 额为 52,292.73 万 元 , 负债 总 额 为
39,242.9万元,净资产为13,049.8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万元,利
润总额-79.44万元,净利润-59.58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可将闲置富余资金借予
各方股东。为此,本次公司控制的项目公司对上海弘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1.0336亿元, 期限3年,不计息。
    (三)财务资助对象:嘉兴茂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
兴茂凯”)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嘉兴茂凯成立于2017年5月1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6室-73,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中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主要的财务指标:根据嘉兴茂凯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为69,090.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净资产为
69,090.0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
元。
    该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该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目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合作协议的安排,公司最终将
持有其60%的股权,嘉兴茂凯持有其40%的股权。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金科集美嘉悦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97,939.19万元,负债总
额为792,065.98万元,净资产为5,873.21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5,262.73
万元,利润总额1,629.75万元,净利润280.97万元。
    截止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666,002.45万元,负债总额为
1,500,724.97万元,净资产为5,531.65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968.6
万元,利润总额-5,509.58万元,净利润-5,595.72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可将闲置富余资金按持
股比例借予各方股东。为此,本次公司控制的项目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嘉兴茂凯
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84亿元,期限3年,不计息。
    (四)财务资助对象: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旭辉”)
    1、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上海旭辉成立于2016年08月11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诚镇唐城街28
弄7号2035室,法定代表人为蒋达强,注册资本17,700万元,控股股东为旭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
与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上海旭辉提供的资料,截止2017年12月末,未经审计资
产总额为288,349.84万元,负债总额为270,728.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89%,
净资产为17,620.9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16.25万元,利润总额
1,252.72万元,净利润939.5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其董监高与该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
    2、与财务资助对象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善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俊晨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锦绣大道1号203室-025工位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装饰设计。
    股东情况:目前公司持有其50.24%的股权,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其49%的股权,公司跟投公司天津金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
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0.41%的股权和0.35%的股权。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2012-42、2013-33地块、嘉善
2016-7地块。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1,804.59万元,负债总
额为66,217.82万元,净资产为25,586.77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利润总额-541.31万元,净利润-413.23万元。
    截止2018年6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34,568.87万元,负债总额为
64,885.29万元,净资产为69,683.58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18万元,
利润总额-254.59万元,净利润-190.95万元。
    3、财务资助具体情况
    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可将闲置富余资金按持
股比例借予各方股东。为此,本次公司控制的项目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上海旭辉
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2年,不计息。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本次与财务资助对象合作开发的项目公司主要在上海、重庆、柳州、嘉
善等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销售情况良好,未
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不利因素。公司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
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多维度考虑和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首先,公
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
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
发建设。其次,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
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
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
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30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
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行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
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
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
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项目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
作,未出现财务资助未及时偿还的情形,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上市公司利
益损害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
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控制资
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向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
所需资金后,并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不会对项目公
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合作协议的相关
约定及公司需要,公平对待所有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
合作协议的约定,确保项目公司各方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
的开展,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公司生
产经营,且原则上由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助
于项目的顺利拓展,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且资助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
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
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合作协议的
相关约定,为公平对待项目公司股东,保障项目公司各方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得
项目公司股东有权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
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项目公司股
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8年5月末,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
为974,982.4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