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对公司的问询函2018-07-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 227 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
务资助的公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如下内容进行补充
披露:
1. 公告显示,你公司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为“当
控股的并表项目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按照控股的并表项
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富余资金。同理,为了公平对待项
目公司全体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资金。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
公司控股的并表项目公司资金的行为构成了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是否所有项目公司均严格按同比例向各股东
提供资金;(2)如是,请披露保证按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提供资金的控
制措施,如否,请披露未按比例向各股东提供资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以及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具体控制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
揭示;(3)请补充披露项目公司向各股东提供的资金是否为项目的预
售回款资金,如是,请补充披露相关控制措施,如否,请说明向股东
提供资金行为是否可能影响相关项目建设进展,以及你公司对于相关
资金管理的措施,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1
2.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为项目
公司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8.4336 亿元。”请补充披露: 1)
将上市公司而非项目公司作为提供财务资助主体的原因;(2)能否保
证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来于项目公司而非上市公司或其他项目
公司;如能,则说明上市公司具体控制措施;如否,请说明你公司以
上市公司或其他项目公司的资金为该等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合理性,
是否可能对上市公司或其他项目的资金需求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面临资金链风险,请充分说明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并进
行充分风险揭示。
3. 请你公司根据公告格式补充披露(1)项目公司股东所对应项
目公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资金到位情况,持
股比例,经营范围,主要财务指标等;(2)财务资助对象的相关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与你公司及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对手方主要
财务指标。
4. 你公司公告称“本次公司控制的并表项目公司对股东提供财务
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上述企业负责开发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
发展潜力较大”请你公司:(1)在补充披露相关并表项目基本情况公
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说明相关项目公司的区位优势,发展潜力;
(2)结合相关项目所在地的行业调控政策说明项目销售、回款可能
面临的风险,以及你公司公告中所称“各股东方以未来股权收益权作
为资金偿还来源”的充分性,风险应对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19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7 月 17 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抄送:重庆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