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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公司本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2018-05-30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3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
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本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核销概况

    公司历史遗留较多应收账款,这些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有证据表明这些应收款项难以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拟对公司本部5项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进行财务核销,金额合计1592.024万元。

    二、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1592.024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592.024万元,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
定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
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
坏账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