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2-26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9-7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我们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问题》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的
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九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和《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前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及较强的执业能力,在连续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期间,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能够胜任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
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易丹青 许长龙     杨汝岱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