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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土地收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收储事项。
独立董事:张炜、黄平、梁星球




                               2017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