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富: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ST 中富 公告编号:2018-02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
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
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决定推选刘锦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董事长,推选张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刘锦钟先生、张海滨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
定推选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黄平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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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张炜先生、董事吴海邦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黎友焕先生(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张炜先生、董事吴海邦先生。
3、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张炜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
事黎友焕先生、董事长刘锦钟先生。
4、战略委员会委员组成: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任委员)、副董事
长张海滨先生、董事申毅先生。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决
定聘任张海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
任韩惠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止。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张海滨先生、叶彩霞女
士、韩惠明先生简历附后。
决定聘任姜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止。姜珺女士简历附后。
姜珺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6-8931176
传真:0756-88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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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fzjb@zhongfu.com.cn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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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简历
刘锦钟先生
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1991 年-1994 年,就读于深圳大学;
1994 年-2015 年先后任职于延浩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工作、深圳市康
之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兆佳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大哥大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平正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2015 年 3 月至今
历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长。现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锦钟先生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锦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锦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除控股
股东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锦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海滨先生
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先后毕业于空军航空大学、中州大学,
专科学历,经济师职称。198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先后任职于中国洛
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晶兴镜业有限
公司、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2016 年 6 月起至 2017 年 2 月担任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2 月起至今担任珠海中
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海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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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张海滨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滨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彩霞女士:
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
级会计师职称。1990 年 5 月至 2012 年 8 月先后任职于广东省五金矿产
进出口公司、珠海经济特区九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恒飞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昌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互通家居用
品有限公司,2013 年 2 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高
级主管、审计部负责人,现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叶彩霞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叶彩霞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彩霞
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惠明先生:
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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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2 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拓展部专员;投
资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董秘办投资者关系副经理、投资者关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惠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韩惠明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惠明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珺女士:
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本科学历。
2005 年 7 月加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
专员、董秘办证券事务主管、高级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姜珺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姜珺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姜珺女士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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