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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8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0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缺额一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
俞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推选俞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已对
继任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继任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秦弘毅先生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简历附
后。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提请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附:简历

继任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磊: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
大学,2000 年 5 月-2004 年 3 月任职于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2004
年 9 月-2005 年 3 月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2008 年 5 月任职于广州市生合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8 年 8
月-2012 年 7 月任职于佛山市石头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
-2017 年 3 月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
务。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职务;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市物业经理人协会,担任副会长
职务。

    俞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俞磊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弘毅:男,198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职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于道远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职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其中,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副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
任董事。
    秦弘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秦弘
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