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1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
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为 6.5 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
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
担保相应延期。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次贷款展期额度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