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06-23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4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第一大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通知,获悉超
达投资在2017年6月2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89,055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58%)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次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
是否为第一
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股) 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超达投资 第一大股东 4,389,055 2017 年 6 月 21 日 2019 年 6 月 20 日 11.54 委托贷款
公司长春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其合计
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权质押合同。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