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6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13 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占
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百克生物疫
苗生产基地 I 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公司与配股事项保荐机构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立 了银行账号为
69722599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配股募投项目——“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
地 I 期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现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开立的“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 I 期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里的剩余资金全部
更换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进行存储。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阳光城支行开立了专
户,用于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户存储。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
体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存储专户的变更事宜,并将对后续事项及时进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