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独立意见2017-09-20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6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独立意见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对《关于变更“百克生物疫苗
生产基地 I 期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进行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规和制度,我们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现就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百克生物疫苗生产基地 I 期项目”项
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
独立董事:
程松彬 毛志宏 张 辉
2017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