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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高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2-1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春高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民                             联系电话:010-59026767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志                             联系电话:010-5902672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各项制度文件、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抽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等凭
                                                      证进行核查,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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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7 日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为主线,将相关法规解读与证券
                                                   市场案例以及长春高新具体情况相结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使公司参加培训人员对于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再融资等有关最新
                                                   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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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超达投资将按照对长春高新的持股比例,
 以现金方式全额认配长春高新本次配股
 方案中的全部可获配股票,并确认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若配股方案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
 进行调整,超达投资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是         不适用
 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
 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为了避免短线交易,超达投资同时承诺此
 次配股后持有的长春高新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由于保荐代表人李庆中先生个人原因,无法继
                                                 续履行职责,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中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德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程志先生担任长春
                                                 高新 2016 年度配股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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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罗   民               程   志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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