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 年 4 月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兴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031,563,760.71 740,703,904.74 3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0,215,743.48 143,723,138.96 46.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1,993,335.06 142,927,432.23 27.33%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7,305,318.65 -579,855.11 -35,651.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4 0.84 47.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4 0.84 47.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4% 3.62% 1.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7,802,211,041.72 7,351,435,296.77 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98,769,504.07 4,425,843,572.59 1.6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1,898,571.45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049,837.28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11,780.83 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52,681.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9,534.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634.14 合计 28,222,408.42 -- 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850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 国有法人 22.36% 38,038,477 质押 18,889,055 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国有法人 2.53% 4,297,900 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 其他 2.05% 3,482,565 组合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 其他 1.38% 2,350,000 组合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其他 1.19% 2,016,894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医疗服务 其他 1.16% 1,970,571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人 其他 0.98% 1,666,352 分红-005L-FH002 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博时新兴成长混 其他 0.90% 1,531,03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实优化红利混 其他 0.87% 1,476,741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境外法人 0.72% 1,223,205 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38,038,477 人民币普通股 38,038,47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4,29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97,900 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3,482,565 人民币普通股 3,482,56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2,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0,000 交通银行-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 2,016,894 人民币普通股 2,016,894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1,970,571 人民币普通股 1,970,571 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66,352 人民币普通股 1,666,352 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 1,531,030 人民币普通股 1,531,030 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 1,476,741 人民币普通股 1,476,741 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23,205 人民币普通股 1,223,205 上述 10 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各法人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 的说明 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 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不适用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一季度,公司总体生产经营起步良好,经营平稳。公司本报告期房地产项目尚未到结算期,医药企业收入增长 40.47%,净利润增长44.44%。重点新药产品研发进展顺利,制药业收入同比增加,导致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同比上升46.26%,具体增长(下降)30%以上指标如下: 1、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474,304,854.35元,增长168.55%。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预付的拆迁款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49,856,105.95元,增长41.75%。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公司预付的新厂区工程款 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0,000,000.00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143,620,447.82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下属房地产公司预收房款增加所 致。 5、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126,639,080.23元,增长206,187.70%。主要原因是应付普通股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6、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90,859,855.97元,增长39.27%。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业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7、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37,908,501.10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业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8、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3,120,728.29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业公司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9、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1,480,793.35元,增长247.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手 续办理完毕,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处置子公司收益增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3,018,900.56元,增长32.24%。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97,245,824.54元,增长57.50%。主要原因是下属控股制药公司销售 收入增加所致。 1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61,813,084.89元,降低79.78%。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2017年 收回2016年支付的土地保证金及预付款等。 1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3,270,617.75元,增长65.98%。主要原因是下属控股制药公司销售 收入增加使应付销售员工资增加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31,987,038.37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下属控股制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54,427,567.74元,增长86.48%。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预付的 拆迁款增加所致。 1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3,845,789.12元,增长43.3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取得理财产品收益增加。 1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7,145,766.45元,增长57.33%。主要原因是下属 制药公司预付的新厂区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1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92,999,400.00元, 增长99.4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 支付的本金增加所致。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5,577,161.48元,降低86.5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增加所致。 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26日,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与珠海泰诺麦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泰诺”)签署了《全人源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标的“全人源抗狂犬病毒单克隆抗体”(简称“狂犬抗体”)是珠海泰诺自主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限于中国)的,与狂犬疫苗联合应用用于狂犬病的暴露后预防的创新药物,目前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1)全人源狂犬病毒抗体项目知识产权,包括1件已获得授权专利CN201310007039.1; (2)验证抗体分子的成药性; (3)合同价款3,18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首期支付600万元整; (4)产品上市后额外向珠海泰诺支付附加的销售额1.5%的专利使用费(以授权专利CN201310007039.1有效期或产品上 市后10年先达到者为限,或累计最多2亿元人民币,时间限定和总额限定,其中任一限定先达到,专利使用费支付结束); (5)如果百克生物在该《技术转让合同》生效后60个月内无能力将该项目产业化(没有获得临床批件),珠海泰诺有权 收回该《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全部权益,百克生物已支付价款珠海泰诺不予退还。 上述事项已由百克生物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公司与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克药业”)就股权回购事项于2017年8月16日签署了《股权回购协 议》。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回购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7日,百克药业完成减资工商变更,股东由本公司和美国VITAL公司两家变更为美国VITAL公司独资,注册 资本由1,700万元减少到680万元,并已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 杨占民 2018 年 4 月 2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