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5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60号文核准,长春高新技术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
年4月18日的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
39,397,971股,实际配售股数38,785,695股。配股价格为45.68元/股。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1,771,730,547.6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42,930,440.9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审验,并于2016年4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7-00009号”《验资报告》
进行了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就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581160100100019083)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48)。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账号:581160100100019083)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已按照本
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约定全部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近期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办理
完毕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所签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