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7—03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6,584,8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0%。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1 月 2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5 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加旭等交易对方购买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 名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100%的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 2015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5】2076号)文件核准了本次交易。公司本次重组非开发发行新增股 份106,382,125股,该股份于2015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 见 公 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苏加旭、王清白、王清云、福建南 安雄创投资中心、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李建强分别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53,829,340股、16,595,617股、13,829,680股、9,957,370股、6,638,246股、 5,531,872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6,584,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 根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重组中认购永安林业发行股份数的35%(尾 1 数向下取整)”的公式计算,苏家旭、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福建省固鑫投资 有限公司、李建强分别持有的18,840,269股、3,485,079股、2,323,386股、 1,936,155股“永安林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符合解除股份限售条件。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上市流 限售股 证券账户号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 数占公司 数占公司 通股数 序号 份持有 码 份数(股) 流通股股数 限售股股 无限售股 占公司 人名称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的比例 1 苏加旭 0186597714 40,372,005 18,840,269 12.42% 9.95% 5.53% 福建南 安雄创 2 0800264845 7,468,028 3,485,079 2.30% 1.84% 1.02% 投资中 心 福建省 固鑫投 3 0800264847 4,978,685 2,323,386 1.53% 1.23% 0.68% 资有限 公司 4 李建强 0186660653 4,148,904 1,936,155 1.28% 1.02% 0.57% 合计 56,967,622 26,584,889 17.52% 14.05% 7.80%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340,988,702股,其中限售股份总数为151,711,976 股,无限售股份总数为189,276,726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51,711,976 44.49% -26,584,889 125,127,087 36.70%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189,276,726 55.51% +26,584,889 215,861,615 63.30%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340,988,702 100.00% 340,988,702 100.00% 2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及其他情况说明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 资、李建强承诺其通过本次 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王清云、王 清白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 在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 2016 年 4 月 16 日, 前提下,为使公司与补偿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任人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 (特殊普通合伙)出 更具可操作性,苏加旭、固 具专项审核报告(天 鑫投资、雄创投资、李建强 健审[2016]7-335 同意就所认购的永安林业 号),森源家具 2015 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12 个月后按如下方式解除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限售: 净利润低于业绩承 (1)如利润补偿协议约定 诺 11.50 万元,业绩 的承诺年度第一年的预测 承诺完成率 净利润实现,则自股份上市 99.90%。 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森源股 按照股份锁定的承 份第一个承诺年度的专项 苏加旭、固鑫 诺,苏加旭、固鑫投 关于股份锁定期 审计报告公告之日起(以二 1 投资、雄创投 资、雄创投资、李建 的承诺 者发生较晚者为准),本人/ 资、李建强 强已按照协议约定 本企业可解锁股份数为本 向上市公司分别补 次重组本人/本企业认购永 偿了 23,944 股、 安林业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2,799 股、2,799 股和 25%; 1,555 股并注销。 (2)如利润补偿协议约定 2016 年 11 月 11 日, 的前两个承诺年度累计预 按照股份锁定的承 测净利润实现,则自森源股 诺,苏加旭、固鑫投 份第二个承诺年度的专项 资、雄创投资、李建 审计报告公告之日起,本人 强合计持有的 /本企业新增可解锁股份数 18,958,109 股份解除 为本人/本企业认购永安林 限售并上市流通。 业本次发行股份数的 35%,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为本人/ 正在履行中。 本企业认购永安林业本次 发行股份数的 60%; (3)依据利润补偿协议约 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剩 余股份全部解锁;如未解锁 的股份数不足利润补偿协 议约定的当年应补偿的股 份数,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的 相关约定执行。 2. 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 3 构对上述本人/本企业认购 的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锁 定期另有要求的,本人/本企 业认购上述股份的锁定期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福建 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2016 年 4 月 16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天 健审[2016]7-335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责任 号),森源家具 2015 人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交易各方同意,王清云、王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清白不承担拟购买资产业 净利润低于业绩承 绩承诺责任,本次交易补偿 诺 11.50 万元,业绩 责任由苏加旭、固鑫投资、 承诺完成率 雄创投资、李建强承担。苏 99.90%。按照股份锁 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资、 定的承诺,苏加旭、 李建强承诺森源股份 2015 固鑫投资、雄创投 年、2016 年、2017 年合并 资、李建强已按照协 苏加旭、固鑫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议约定向上市公司 关于对森源股份 2 投资、雄创投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1,030 分别补偿了 23,944 业绩的承诺 资、李建强 万元、13,515 万元和 16,378 股、2,799 股、2,799 万元。 股和 1,555 股并注 苏加旭、固鑫投资、雄创投 销。 资、李建强同意,若本次交 2017 年 4 月 25 日, 易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日前实施完毕的,则业绩承 (特殊普通合伙)出 诺年度相应顺延至下一年 具业绩承诺实现情 度,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 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数额参照中联评估出具的 (致同专字(2017) 中联评报字(2015)第 299 第 351ZA0048 号), 号评估报告确定。 森源家具 2015 年 度、2016 年度累计 的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高于业绩承诺 2,583.20 万元。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 4 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永安林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永安林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