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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广电: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7-058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鉴于公司正推进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

改措施的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

情况
   (一)监管措施

   1、2017 年 10 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

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

函[2017]第 87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为股东湖

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网络”)
垫付养老保险费用 2082.51 万元,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且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你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将公司代垫的养老保险费用全部收回。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我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7.4.5 条的规定。本所

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2017 年 5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

局《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主要内容如下:“我局在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你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为股东湖北省楚

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网络”)垫付养

老保险费用 2,082.51 万元,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且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一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

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2012 年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湖北证监局发现张文盛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以及王承超在担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期间,作为工作组成员参加了公司重组推进工作组会

议,知悉公司重组相关信息,但未履行向公司报告的义务。湖北证监

局认定张文盛、王承超为不适当人选,在 2012 年 6 月 15 日至 2013

年 6 月 14 日期间不得担任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二)整改情况

   1、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和湖北监管局警示函的整改情况

   在出现上述违规资金占用情况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

关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省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湖
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

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高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为防止再次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内审部门与

财务部门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杜绝该类情形再次发生。同时确保相关事项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并及时对外披露,切实保障上市
公司合规管理和规范运作。

   2、针对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情况

   公司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违规内容的整改并已披露

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张文盛、王承超已分别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和 5 月 11 日辞去原

职,且均不在公司继续任职,相关公告已于 2012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

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董事会聘请廖圣寿先

生为总经理,聘请陈龙先生为财务总监,推选廖圣寿先生为董事候选

人,监事会推选杨波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发生在 2012 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前,行政监管措施发生时公司法定名称为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后公司法定名称变更为现名。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