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8-21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5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20 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81,186.14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其中使用 77,358.9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下一
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3,827.23 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
号)核准,湖北广电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7,335,9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3,59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699,890,717.73 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10-2 号《验证报告》验证,此次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湖北广电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
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为 81,186.14 万元。公司拟使用 77,358.91 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
3,827.23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
自筹资金,合计置换 81,186.14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预先
序号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下一代广电网双
1 向宽带化改造项 200,000.00 143,359.20 77,358.91 77,358.91
目
电视互联网云平
2 50,000.00 30,000.00 3,827.23 3,827.23
台建设项目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81,186.14 81,186.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湖
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 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200,000.00 143,359.20
2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予以置换。
1、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
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
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湖北广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 号)。审核结论为:湖北广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湖北广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湖北省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
健审[2018]10-77 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