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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好置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7-12-30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70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概述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45 亿元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同时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
拟在总额度不超过 3.45 亿元人民币(含)范围内进行适度理财投资,投资期限
不超过 3 年的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二、拟购买金融产品具体情况
     1、公司拟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订信托
合同,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9,000 万元购买长安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由其作
为受托人以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预期
                  产品    受托   投资金额   投资     资金   是否   年化
   产品名称                                                                 投资范围
                  类型    机构   (万元)   期限     来源   保本   利率
                                                                   (%)
长安信托-稳健
190 号债券投资集                                                           债券、货币市
                   信托   长安              不超过   自有          7.0—
合资金信托计划                     9,000                     否            场工具、证券
                     型   信托                3年    资金           8.0
(以下简称“稳健                                                           投资基金等。
190 号信托计划”)



     2、公司拟与北京千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为投资”)签订私募
  基金合同,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7,500 万元购买千为投资发行的私募基金,
  由其作为受托人以将私募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预期
                     产品   受托   投资金额   投资     资金   是否   年化
     产品名称                                                                 投资范围
                     类型   机构   (万元)   期限     来源   保本   利率
                                                                     (%)

  千为 10 号私募投
                                                                             债券、货币市
  资基金(以下简称   债券   千为              不超过   自有          7.0—
                                    7,500                      否            场工具、证券
  “千为 10 号私募     型   投资                3年    资金           8.0
                                                                             投资基金等。
  基金”)

       3、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名流公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馆置业”)拟
  与北京泰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舜资产”)签订私募基金合同,公
  馆置业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购买泰舜资产发行的私募基金,由
  其作为受托人以将私募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   受托   投资金额    投资    资金   是否   预期     投资范围
                     类型   机构   (万元)    期限    来源   保本   年化
                                                                     利率
                                                                     (%)
  泰舜优选 2 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货币市
                     债券   泰舜              不超过   自有          7.0—
  (以下简称“泰舜                  18,000                     否            场工具、证券
                       型   资产                3年    资金           8.0
  2 期私募基金”)                                                           投资基金等。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4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获得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受托方情况介绍
    1、长安信托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2206074534;企业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成程;注册资本:333,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8 日;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23、24;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
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
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
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
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
可证为准)。
       长安信托及其股东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千为投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9640601Q;企业名称:北京千为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林;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28 日;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第一座 1605;经
营范围:投资管理。
       千为投资系长安信托-稳健 190 号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千为投资及其股东王
林、北京财宝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3、泰舜资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9339739242R;企业名称:北京泰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云鹏;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0 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 2 层 206;经营范围:投资管
理。
       泰舜资产及其自然人股东滕云鹏、滕志龙与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理财产品资金投向
       1、稳健 190 号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依法上市交
易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含次
级债、混合资本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于银行
间、交易所)、资产支持票据、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公募债券
型基金(不含二级债基)、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基金、债券逆回购、股票(仅
限于可转债、可交债转股后持有的股票)。
    2、千为 10 号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债券(包括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可交
换债券、可转换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优先股、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 ETF 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资产
支持证券;场外投资标的(包括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
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
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或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提供私募
基金综合服务的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上场外投资标的包括其劣后级)、银
行理财产品等。
    3、泰舜 2 期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
回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
存款)、同业存单、融资融券、公募基金、信托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六、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
    1、长安信托-稳健 190 号信托计划
    (1)信托事务受托人:长安信托;保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千为投资
    (2)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和投资顾问的信任,自愿将合法拥有或
具有合法支配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事务管理,受托人根据全体受
益人的指定,聘请并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
行或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货币
市场基金等品种,并通过受托人、投资顾问的管理谋求信托财产的稳定增值。
    (3)信托计划初始募集信托本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8.0 亿元。其中:优先级
信托资金与劣后级信托资金配比不超过 7:1。
    2、千为 10 号私募基金
    (1)名称:千为 10 号私募投资基金。
    (2)运作方式:开放式。
    (3)计划募集总额:以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4)托管事项:私募基金托管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外包事项: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估
值等外包事项服务。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机
构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3、泰舜 2 期私募基金
    (1)名称:泰舜优选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运作方式:开放式。
    (3)计划募集总额:1-10 亿元。
    (4)托管事项: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证监会核
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外包事项: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估
值等外包事项服务。本基金的运营服务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
务机构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七、理财产品风险情况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上述投资产品方案已经通过公司资金经营中心事前认真调研,并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经过审批后将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签署和具体操作,资
金经营中心已做好控制投资风险的相应预案。
   3、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
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独立董
事在公司内部监督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
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
券投资活动。


       八、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同时实现与合作
伙伴的合作共赢。本次投资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遵循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九、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
为: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做好相应控制投资风险的预案。未来应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
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须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3、《长安信托-稳健 190 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4、《泰舜优选 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
    5、《千为 10 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千为 10 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