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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丰控股: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8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 2017 年末公司总股本 146,841,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20 元(含税)。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6,841,89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6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 6 号楼 3 层
    咨询联系人:杜诗琴
    咨询电话:010-51757685
    传真电话:010-5175766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