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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丰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2019-02-1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长春公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利率参考了商业
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胡   智______________   周德元______________     周   展______________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