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能源: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2014-09-17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9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
交的相关提案。并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4-038 号)。现发布关
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 — 2014 年 9 月 23(星期二)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2 下午 15:00 时 — 2014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00 时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4 年 9 月 1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 26 号荣宝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曹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 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
参阅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4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
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 100
议案一 《关于提名曹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2013 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 时,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
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
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臵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
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
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
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油
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
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 26 号荣宝大厦
邮政编码:100120
联系电话:010-82809145-188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焦玉文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