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追认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事前认可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在我们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我们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 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 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计划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追加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是为了扩张自身的业务, 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经自查发现,由于公司第一大股 东参股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将上述交易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赵景华、曹斌、敬云川 2015 年 8 月 27 日